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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資格

報名資格

  1. IFTA歡迎所有組織及個人參與 IFTA 金融科技成就大獎 2020。參賽者可以選擇提交任何類別的申請,而 IFTA 擁有最終的審批權利。
  2. IFTA接受全球申請,這意味著所有提交之文件不受地區限制。但重點項目或解決方案必須包括或在中國大灣區內進行。
  3. 每間企業對於每個公司獎項類別都可以提交多於一個申請。同一公司可以在同一個獎項類別中提交多個獨立項目或解決方案參賽,亦可以把個別項目或解決方案提交到多個獎項類別中參賽,惟提交內容必須針對該特定類別量身定制。
  4. 項目或解決方案必須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包括首尾兩天)內啟動或進行特定更新。除了「潛力新星」類別獎項,處於概念或規劃階段但尚未正式投入市場的項目是不獲接納。
  5. 過往的獲獎者可以每年重新提交相同類別或跨類別的提交內容,惟必須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包括首尾兩天)內有任何更新或新進展。
  6. 參賽者必須為每份申請提交一份表格。
  7. 評審有最終決定權。
  8. 參賽者不能提交「璀璨巨星」的提名,該獎項由評審團於在最後一輪評估中挑選一個項目獲獎。
  9. 籌委會保留就所有申請的資格作出最終的決策權。
  10. 若陪審員認為沒有任何申請有資格獲獎,籌委會保留不給予獎項的權利。
  11. 所有決賽入圍者必須向評審團進行最終匯報,如果決賽入圍者無法出席,則可能會被取消資格。
  12. 陪審員的決定是分配獎項的最終決定。